記得聖嚴法師說過:「所謂『個人生死個人了,個人業報個人消』。就是說每一個人的生死煩惱,都要靠自己從修行中獲得解脫,即使親如父母兄弟,也不能代替;就像吃飯一樣,自己吃,自己飽,誰也不能幫誰吃飯。」
身體是自己的,嘴巴也是一人一張,自己吃進去的食物飽的了自己,飽不了別人...
身體受傷了,生病了,捱痛的是自己,別人無法替你痛...
哪天忘了呼吸,與世長辭之時,死的是自己,別人也無法代替自己而死。
「萬般帶不走,只有業隨身」,人生在世上,是赤裸裸地來,死也是赤裸裸地去,生前的種種通通帶不進棺材裡,帶走的除了業力外,就是功德了。功德和業力唯有當事人能承擔。個人的業如此,但當整個國家、整個民族的共業集結起來時,那就會帶來災禍和疾病。
前篇談到,我們都「生」過,也都曾「病」過,跟以前的自己相比較,也算「老」過,但唯獨「死」都沒經歷過。生老病死,生是由父母決定,但老、病、死就得自己去承受,誰也無法替代,人生就是要對自己負責。
很多人遭遇波折,就起輕生念頭,認為離開這世上就能解決問題,"死"真能一了百了嗎?
近幾年來台灣的自殺率一直增高,抑鬱的壓力、經濟的困難、悲觀的態度、親友的相處壓力...這些送走了不少人離開世上,所以,自殺的人選擇執行了自己"死的權利"。
一個人選擇了婚姻,是因為他覺得結婚比不結婚得到的快樂更多。
一個人選擇活著,是因為他覺得活著有很多的快樂,一旦死了,將永遠失去了快樂。
而
一個人選擇死亡,並不是因為他覺得死亡會比活著更快樂,而是種逃避!
是因為不敢面對自己的生命!而逃避現實,不敢對自己的生命負責!
試問:
當自己都不敢面對自己的時候,誰還能面對你?
當自己都不敢承擔自己的生命時,誰還能替你承擔?